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及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有关要求,该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工作。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 2013年4月26日——2013年5月3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25-58641143 四、通讯地址:南京高新区星火北路 五、联系人:南京高新区环保局邓兴华 关于爱多克科梅林(南京)新材料有限公司丁基密封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爱多克科梅林(南京)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南京高新区锦湖路6号,利用公司原有厂房改扩建为丁基密封胶生产线,不新增建筑面积,不涉及厂房、设备变动。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0%。年产丁基密封胶500吨,原年产硅胶由900吨减至400吨。项目于2012年11月12日取得环评批复(宁高管环表复【2012】2号)。2009年3月开工建设,2012年12月投入试生产。 二、环保执行情况 1、本项目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 2、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添加碳酸钙和炭黑及真空泵尾气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0米高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期间,丁基密封胶车间颗料物除尘装置出口中炭黑尘最大小时排放浓度为5mg/m3,最大小时排放速率为0.016kg/h,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除尘装置对颗料物的平均处理效率为94.6%。 3、在噪声治理方面,本项目无高噪声设备,噪声主要来自搅和机、抽风机、真空泵等设备,置于密闭车间内,噪声不予监测。 4、在固废治理方面,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除尘器粉尘、废包装材料和设备检修残料。其中除尘器粉尘主要为碳酸钙和炭黑,全部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由原厂家回收利用;设备检修期彻底清洁下来的残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三、验收调查结论 根据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2013)宁环监(验)字第(014)号,结果表明,验收期间该项目废气达标排放,不新增废水、无高噪声设备、固废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