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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7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泰山街道、沿江街道、盘城街道,园区各单位:
国庆节将至,根据市安委会《关于持续推进南京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指导意见》(宁安委〔2013〕36号)和市安监局《关于加强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安监〔2013〕23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街道和园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到10月10日
二、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为街道和园区安全生产领域,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特种设备以及所有工业商贸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或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
1、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控制改造、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作业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距离、危险化学品产品相关信息的查验记录、安全仪表器具等设备管理、设备检修措施、安全培训教育、事故应急管理等。
2、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仓库存放;库区周边明火防范措施;销售、储存行为;零售经营单位的门店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等。
3、民爆物品:生产环节安全保障措施,非法运输、使用,非法储存、买卖等。
4、特种设备:非法生产、安装、维修、改造,超期未检,带病运行等。
5、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现场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防坠落、防垮冒倒塌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分包等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的。
四、检查方式
1、企业自查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各街道认真组织有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同时采取抽查等方式,对所辖领域单位、企业加强督促检查。
2、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重点检查。
3、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的检查活动,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和推动基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有关部门、街道、企业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责同志要做到思想认识、安全措施、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和执法监管五到位,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检查,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跟踪到底、整改到位。
(二)加强统筹兼顾,依法从严治理。
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将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具体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以处理事故的严肃态度,迅速落实整改和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从严治理。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坚决打击。
(三)强化督促指导,做好服务工作。
在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要强化源头治理,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一盯到底,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确保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区安全监管局、各街道要指导、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自查工作,推动、帮助企业加强隐患治理工作,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及时予以回复。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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