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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事故应急演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7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机关各部门,泰山街道、沿江街道、盘城街道,各直属单位,各驻区机构:
为切实提高我区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高新区安委会全年工作计划安排,特举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具体通知如下:
一、演练目的
1、全面检验我区应急救援队伍技术和战术水平,进一步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和队伍建设,增强全社会预防突发事故的意识,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突发安全事故时自我保护和救援能力。
2、进一步明确应急救援各相关单位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提高各单位在应急救援中的协调配合和综合保障、应急处置能力;
3、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火灾事故的认知程度和事故预防能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安委会主任、管委会副主任陈千茂为总指挥,社会事业局(安监局)局长赵余高、消防大队长黄晓东为副总指挥,以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监察室、工会、经发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投促局、规建局、城管局、公安分局、交巡警九大队、高新医院安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演练现场指挥部。
三、任务分工
1、社会事业局(安监局)负责现场协调,通知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各街道分管领导、重点企业领导、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现场观摩。
2、公安分局负责现场警戒,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劝阻闲杂人员围观;
3、消防大队负责现场演练,布置音响设备,保障消防通信畅通,安排现场解说人员,开展疏散人员、救人、灭火等演练活动;
4、交警九大队负责对演练现场和周边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确保各应急救援车辆畅通行驶;
5、投促局及北斗大厦负责综合保障,提前通知大楼人员做好准备,清理现场车辆,布置主席台及观众席,组织员工配合消防大队做好演练工作;
6、高新医院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安排一辆救护车及三名救护人员,参与现场演练;
7、党群工作部负责新闻报道,发布新闻通稿,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对演练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四、演练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9日10:30
地点:北斗大厦
五、相关要求
1、各参演单位必须配备各类应急救援的设施和各类防护器具,主要参演单位必须围绕部门职责制定演练方案。
2、各类车辆行驶和停放应服从交警统一安排。
3、演练当天10:00-11:00相关路段实行道路管制。
4、为确保演练的顺利进行,演练时各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在现场外围按照进场顺序集结待命,接到指令后分别赶赴现场进行应急救援。所有指令按事故状态下发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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