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泰山街道、沿江街道、盘城街道,各直属单位,各驻区机构,区内各企业: 为认真做好2014年度安全生产报刊征订工作,现将《市安委办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安全生产报刊征订工作的通知》(宁安委办〔2013〕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 请各单位于12月底前到当地邮局订阅,并于2014年1月20日前,将本单位组织订阅安全生产报刊的情况反馈至高新区安委办,反馈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报刊名称”“订阅数量”、“联系人”及“电话”5项内容。 附件:市安委办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安全生产报刊 征订工作的通知宁安委办〔2013〕41号 南京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