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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在高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8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根据中共南京高新区工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宁高工委【2014】13号)、《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宁高群组发【2014】3号)要求,拟开展“廉在高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文,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及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七个一律”和高新区“十八个一律”等规定的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等,畅谈“廉在高新”的认识体会,总结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建议。
二、参与对象:
高新区全体党员干部,鼓励党外各界人士参与,每个学教部门(单位)至少选送1-2篇。
三、投稿时间:
投稿截止时间2014年4月30日。
四、投稿方式:
投稿专用邮箱njgxqzlx@163.com,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邮件名注“参加廉在高新征文活动”。
五、征文要求:
文章须主题鲜明,思路清晰,内容真实,文风朴实,具有一定的思想性、针对性、创新性,一般不超过2000字。
六、作品使用:
由专家组评选优秀作品汇编成册,呈报管委会领导参阅,并在高新区报、高新区网站发表,向有关媒体推荐刊发。同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联系人:蔡晓玲 58696537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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