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中央财政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苏经信电子〔2014〕290号,见附件1),为切实做好我市2014年中央财政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信厅联科〔2014〕74号文件(见附件2)规定的支持原则、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组织所属地区的有关企业申报物联网专项资金项目。 二、本次申报项目原则上从《关于印发2014年南京市物联网产业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宁经信信产[2014]38号)(附件4)中推荐。 三、各区、开发区推荐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徐庄、仙林等2个省物联网产业基地可推荐项目不超过1个,并通过所在区工信局(经信办)上报。 四、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从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www.iotfund.org.cn)注册,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下载并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将电子稿和纸质材料(A4纸打印装订,胶装不加塑料封皮)报送至所在区工信局(经信办)、开发区管委会。 五、各区工信局(经信办)、财政局,开发区管委会对申报项目审核后,于2014年5月15日前将经盖章确认的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稿1份和纸质4份)和推荐表(电子稿1份和纸质盖章1份,见附件3)报送市经信委电子信息产业处,电子稿文件名为“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请高新区申报企业于5月14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1份和纸质4份)和推荐表(电子稿)报送至高新区经发局企业服务科。 联系人: 高新区经发局:陈文婷 郭磊 电话:58641140 58050039 市经信委电子信息产业处 潘志刚 电话:687888912,邮箱:njpzg@tom.com 市财政局企业处 吴冰 电话:51808712 附件: 1、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中央财政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经信电子〔2014〕290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14〕74号) 3、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 4、《关于印发2014年南京市物联网产业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宁经信信产[2014]38号) 高新区经发局 2014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