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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南京市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区、人才实训基地和设计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7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各有关企业:
现转发宁经信科技〔2014〕143号文件《关于开展2014年度南京市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区、人才实训基地和设计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推进我市工业设计快速发展,促进创意设计与科技创新互动并进,加快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意见》(宁政发〔2013〕329号)(附件1),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南京市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区、人才实训基地和设计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条件
(一)南京市工业设计中心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运行良好,设有独立工业设计部门的制造企业和工业设计机构均可申报。
1、制造企业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具有系统的创新战略和实施计划,工业设计导入的创新发展思路明确,建有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并运营一年以上,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2)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3)工业设计中心拥有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带头人和数量稳定、知识结构合理的工业设计团队,工业设计中心人员不少于10人。
(4)工业设计投入机制完善,能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上年度工业设计中心投入经费占企业R&D支出比重达20%以上。
(5)设计中心具有较完备的设计研究、试制、分析和检测等基础设施,具有较强的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设计创新能力,近两年内获得国家授权专利3项以上,至少1项工业设计创新成果实现转化,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工业设计机构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以工业设计为主营业务,组织架构健全,运作管理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良好的盈利能力。工业设计水平在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经营业绩突出,服务收入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2)具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3)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5人以上。
(二)南京市工业设计示范园区
以工业设计为主导产业,具有明确的工业设计发展规划的园区均可申报。
1、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备的审批手续,依法经营一年以上,运行良好。
2、具有相应的服务场地和服务设施,并为设计相关行业和企业提供较为完善的配套服务,建有工业设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并运营良好。
3、拥有高素质的管理队伍,运营管理规范高效。
4、入驻一批设计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工业设计相关企业,形成较好的产业集聚,带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成效显著。
5、园区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符合相关规定。
(三)南京市工业设计人才实训基地
面向社会开展工业设计培训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以及为工业设计专业人才提供岗位实训的制造企业或设计企业均可申报。
1、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备的审批手续,依法经营,运行良好。
2、具备良好的实训(培训)条件,能为实训(培训)人员提供安全的环境和必要的生活保障。
开展工业设计培训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师资力量、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和固定的培训场所等;开展岗位实训的企业能提供一定专业优势的实训岗位,具备相应的实训设施,实训制度规范,措施有效。
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每年开展工业设计培训不少于200人次,每期培训时间16个学时以上;企业每年开展的岗位实训不少于20人,单人实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
(四)南京市设计创新示范企业
获得市级以上工业设计相关认定的企业均可申报:
1、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运行良好。
2、在行业内设计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良好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3、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设计研究开发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4、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20项以上。设计产品多次获得国际、国内设计类奖项。设计创新成果产业化程度较高,已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5、制造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工业设计中心人员50人以上;工业设计企业具有一定的设计服务品牌优势,工业设计服务上年度营业收入在300万元以上,工业设计从业人员20人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南京市工业设计中心需提供:
1、南京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表;
2、申请报告:
制造企业包括:工业设计中心的基本概况、组织架构、设计创新体制和机制、工业设计投入和人才队伍情况,以及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对企业的带动作用等;
工业设计机构包括:单位基本概况,发展规划,工业设计服务的重点领域,工业设计投入,专业从业人员,服务业绩等。并列出不少于3项近两年已实现产业化的服务案例;
3、设计中心承担单位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上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4、工业设计投入相关证明(合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工业设计从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年龄、职务、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从业年限等);
6、工业设计成果包括获得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专利需提供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版权及其他著作权需提供产品或项目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
7、上年度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
制造企业:上年度已完成的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项目(合作项目需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工业设计机构:上年度已完成的工业设计服务项目(需提供有关工业设计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
8、获得国内外工业设计类奖项的证明材料;
9、其他有关材料。
(二)申报南京市工业设计示范园区需提供:
1、南京市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申报表;
2、申请报告。包括园区基本概况,发展规划,服务内容(特点、优势)、业绩成果和经济效益等;
3、园区成立批复文件,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园区集聚的主要工业设计机构或企业简介(不少于10家);
5、近年来园区获得的国家、省、市奖励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有关材料。
(三)申报南京市工业设计人才实训基地需提供:
1、南京市工业设计人才实训基地申报表;
2、申请报告。包括人才实训基地的基本情况,联合开展工业设计人才实训(培训)的具体服务内容、场所、设施、师资、管理制度等;
3、基地承担单位的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上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制造企业(设计机构)与社会中介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签订的工业设计专业人才实训协议复印件;
5、开展工业设计人才实训(培训)的活动清单(含参训人员名单、参训时间记录、参训课程、参训项目等);
6、开展工业设计人才实训(培训)的成效(如吸纳参训学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参训期间开展的合作项目情况等);
7、所获的国家、省、市奖励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8、其他有关材料。
(四) 申报南京市设计创新示范企业需提供:
1、南京市设计创新示范企业申报表;
2、申请报告:
制造企业包括:企业基本概况、设计创新体制和机制、工业设计投入和人才队伍情况,以及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对企业的带动作用等;
工业设计企业包括:企业概况和发展规划,工业设计服务的重点领域、工业设计投入、专业从业人员、服务业绩等。并列出不少于3项近两年已实现产业化的服务案例;
3、企业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上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工业设计投入相关证明(合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工业设计从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年龄、职务、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从业年限等);
6、工业设计成果包括获得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专利需提供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版权及其他著作权需提供产品或项目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
7、上年度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
制造企业:上年度已完成的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项目(合作项目需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工业设计企业:上年度已完成的工业设计服务项目(需提供有关工业设计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
8、获得市级以上工业设计相关认定的证明材料;
9、获得国内外工业设计类奖项的证明材料;
10、其他有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经所在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初审后,加盖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公章,并于2014年6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高新区企业请于6月28日下班前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不含附件中的复印材料)同时报送)。
(二)市经信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答辩,必要时可组织现场考察。
(三)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严格把关,按时报送。
 
联系人:
高新区经发局:陈文婷 郭磊
电话:58641140 58050039
市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林卿
电话:68788858   电子信箱: njsjxwlq@163.com
 
附件:
1、《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意见》(宁政发〔2013〕329号)
2、南京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书
3、南京市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申报书
4、南京市工业设计人才实训基地申报书
5、南京市设计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
 
高新区经发局
2014年6月16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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