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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绿色图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0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绿地系统规划和绿地率指标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有效实施绿线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3】19号)及《关于印发南京市“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园规字【2013】1号)精神,对高新区立项的城市绿化工程和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进行前期设计的审批(审查)及竣工后进行备案,分别加盖南京市园林绿化方案审批专用章(高新开发区)、南京市园林绿化方案审查专用章(高新开发区)和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备案章(高新开发区),请各建设单位按要求到高新城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地址:高新区综合执法支队1#楼203(龙泰路);
联系人及电话:范晓云,58696578。
特此通知。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1、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3】19号;
2、《关于印发南京市“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园规字【2013】1号)。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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