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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南京市两化深度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04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各区工信局(经信办)、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为大力推进企业两化深度融合进程,强化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全面应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南京市两化深度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两年以上的工业企业,并具有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健全的财务核算管理体系。
2、企业推进两化融合工作组织体系健全、规划完整、目标明确,已成立由企业一把手亲自负责的信息化领导小组,已制定企业信息化总体规划和分阶段实施计划,有专门的信息化部门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要有专项资金安排计划,保障信息化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拓展。
3、企业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在产品研发设计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生产控制过程基本实现自动化和信息化、产品装备基本实现数字化和智能化,应用信息化技术程度高、建成并运用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企业建有互动型门户网站,运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电子采购(电子销售)和电子数据交换等各种网上交易、在利用信息技术培育新型业态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方面效果良好。
4、企业必须登陆http://jspg.cspiii.com/User/Login (江苏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进入系统参加问卷调查,进行自评估。
二、材料要求
1、2014年南京市两化深度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申报书;
2、企业两化深度融合建设总体规划和分阶段实施计划;
3、两化深度融合成效分析;
4、两化融合自评估问卷和自评估报告(从江苏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中下载打印);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其他有关资质或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按上述材料要求(1—6)顺序装订成册(不加封皮)。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南京市经信委网站下载(http://www.njec.gov.cn)
2、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2份,连同电子文档上报属地工信局(经信办)或开发区管委会。市属企业直接报市经信委。
3、各区工信局(经信办)、开发区管委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符合条件的材料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报市经信委。截止申报时间为11月18日。
有关事项请与市经信委信息化建设与推进处李军联系,联系电话:68788928。
高新区经发局联系人:陈文婷    联系电话:58641140
 
附件:2014年南京市两化深度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申报书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2014年南京市两化深度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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