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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新区交通协管员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2015-02-26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为加强南京高新区交通秩序管理,优化交通环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15人(男性14人,女性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交通管理工作,无违法违纪记录。
2、南京市常住户口人员。
3、年龄在20至35周岁之间(1980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无生理缺陷,无文身。
6、复员退伍军人、有从事协管类似工作经历人员、有驾驶技能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26日-3月10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南京高新区综合执法支队(南京高新区龙泰路1-6号1号楼206室)。
3、联系电话:025-58696576。
4、注意事项:报名者填写《高新区城管局招聘交通协管员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xyx2006044@126.com),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退伍证、驾驶证等(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它需证明身份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聘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报名时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能力。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取男前14名、女前1名参加体检。
3、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并按规定体检后依次递补。
5、公示。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五、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合同期限二年,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对聘用人员聘期内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或有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聘。
2、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后与现南京高新区城管大队合同制队员享受同等待遇,不低于3万元每年,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附:《高新区城管局招聘交通协管员报名表》
 
 
南京高新区城市管理局
201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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