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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27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5〕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申报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高新区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2、凡2009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且2012年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15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申报时间
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共分两批,高新科技局受理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10日和6月10日,请本年度拟申报的企业做好准备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或省科技厅网站(www.jstd.gov.cn)通知公告栏。
三、申报程序
企业对照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分别在“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网址:http://210.73.128.90/GQSB/SGQ/GJLogin.jsp)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网址:www.innocom.gov.cn)上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交材料。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中介机构资质条件证明材料(一式二份)于规定时间前统一报送到高新科技局。
 
联系人:蒋秀娟 李薇
联系电话:58696541 58641197
 联系地址:南京高新区高新路16号科技局402室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2、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
3、审计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
 
 
2015年2月27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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