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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10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发改委要求,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体系,提升创新能力,根据《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开展2015年度南京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重点支持的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软件与新兴信息服务、下一代信息网络、新型显示)、生物产业(生物医药、生物农业)、节能环保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智能装备制造、轨道交通、卫星应用)、新能源产业(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产业等。
二、申报流程
1、各区、开发区组织辖区内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结合产业发展目标定位,开展申报工作。
2、各区、开发区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推荐名单,填写申报情况表(见附件),并于4月24日前报送市发改委。
3、市发改委根据申报的情况确定初步入围名单,反馈给各区、开发区。
4、各区、开发区通知入围单位,按照《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申请报告、相关附件材料,于6月20日前行文报送高新区经发局(一式五份,包括电子版本)。
三、工作要求
1、各区、开发区应结合发展定位,在行业的龙头企业中选择并推荐申报。
2、申报的工程中心应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工程实验室应以科研院所或高校为主体。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联合申报。
3、对已承担其他创新平台建设的单位可择优推荐。
 
联系人:陈文婷 郭磊
电话:58641140 58050039
市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处:赵勇 
电话:68789685
 
附件:南京市2015年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表
 
 
高新区经发局
2015年4月9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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