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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侨谊路、侨康路、蓝海路道路新建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8-14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高新区侨谊路、侨康路、蓝海路道路新建工程招标人对高新区侨谊路、侨康路、蓝海路道路新建工程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现将本次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高新区侨谊路、侨康路、蓝海路道路新建工程方案设计
2、工程地点:南京高新区
3、结构类型:其他
4、工程总投资额:约9320万元人民币。
5、设计周期要求:方案研究及分析设计阶段10日历天,初步设计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方案设计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可以通过市政、地铁、交通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并通过可行性研究。
7、工程概况:侨谊路起点永新路,终点高新北路,长约810米,道路红线宽24米;侨康路起点永固路,终点蓝海路,长约580米,道路红线宽24米;蓝海路起点永新路,终点高新北路,长约1000米,道路红线宽24米
二、资金来源:
本工程的建设资金由招标人通过自筹获得。
三、标段划分及工作范围:
本项目设1个标段,工作范围如下:
1、本项目的方案及方案研究分析设计(包括项目现状技术分析及可实施性分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深化设计配合、相关设备及材料的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工作(包括根据专家评审及图审的意见进行完善修改,设计变更、配合施工,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竣工图文件(纸质及电子版)编制等。
中标单位至少须配备一名设计工程师常驻现场(根据发包人及现场施工需求),所有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建设方不另行支付。
2、业主要求的其他工作
业主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上述工程范围进行调整。
四、投标资格条件:
(一) 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3投标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的从事市政工程设计的法人实体;(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查)
4投标人熟知该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报批事项、报审流程、提交材料等。
5企业类似业绩:提供自2010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市政道路方案设计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
6参与本次方案设计的人员应为设计单位的在册人员,项目组成员专业配置需合理。(提供本项目拟投入项目组成员的名单),同时须提供由投标人为所报项目组成员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2015年3月至2015年8月)及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提供相应复印件,原件核查)
7我公司承诺如下: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企业自2012年8月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以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⑤投标单位提交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说明: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时间内,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时,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整理成册(一正一副),复印件每页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同时“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要根据原件核查,否则做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
5、所有证明性材料原件的复印件都应在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反映,否则视为未提供。
6、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资料一次性递交,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后补资料。任何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的缺少均可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7、本工程将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8、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9、资格预审时一旦发现投标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现场投标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5年08月14日2015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节假日除外)。
2投标申请人现场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南京市广州路183号建行东门310室,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3、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 2015年08月21 上午9:00至11:00。
2、提交地点: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3号东边门306室)
3投标申请人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时到场参加资格预审,否则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京市高新区
邮编:21000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招标代理: 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3号东边门
邮编:210024
联系人:恽工、鲍工
电话: 025-83701684
传真:
E-mail:
八、其它规定:
招标人可能会对本招标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招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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