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今日高新> 通知公告
南京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协管员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2017-03-01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监察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环境监察协管员8人(含男性、女性)。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环境保护工作,无违法违纪记录。
    2、男性:年龄在20至40周岁之间(1977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女性:年龄在20至35周岁之间(1982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纹身。
    5、复员退伍军人、有从事协管类似工作经历人员、有驾驶证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日-2017年3月10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南京高新区高科一路2-2号北园大厦10楼1021室。
    3、联系电话:025-58696576。
    4、注意事项:报名者填写《高新区城管局招聘环境监察协管员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
xyx2006044@126.com),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退伍证、驾驶证等(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它需证明身份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聘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报名时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考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能力。按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取前8名。
    3、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并按规定体检后依次递补。
    5、公示。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五、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合同期限二年,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聘用人员由环保大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统一安排分配。对聘用人员聘期内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或有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聘。
    2、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后与现南京高新区城管大队协管员享受同等待遇,不低于3.5万元每年,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附:《高新区城管局招聘环境监察协管员报名表》
 
                    

 南京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1日

 

高新区城管环保局招聘环境监察协管员报名表.docx

(请使用鼠标右键“目标另存为”下载)
【纠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