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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7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转发《市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办事中心、产业平台、直属单位,驻区各机构,园区各企业: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宁安委办〔2017〕34号)转发给你们,请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市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进入3月份,我市安全生产事故频发,3月3日浦口区车辆伤害事故、3月7日江宁区机械伤害事故、3月8日六合区坍塌事故、3月9日浦口区高坠事故、3月10日溧水区机械伤害事故、3月11日栖霞区机械伤害事故、3月13日化工园区火灾事故、3月13日高新区起重伤害事故、3月14日溧水区高坠事故等9起工矿商贸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另外,江宁区、秦淮区等近期还发生3起企业火灾事故。这些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地区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力、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各区(开发园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是专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照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要求,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认真分析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不足,切实解决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等问题。二是集中开展一次对辖区内高危行业企业、重点企业、发生事故企业进行约谈,充分利用事故案例等警示教育方式,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真正做到“一企有隐患、万企受教育,一地有事故、全市受警示”。三是开展一次集中检查督查活动,有关领导要亲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落小、落细。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全力防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区(开发园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当前各生产经营单位相继复工复产、季节性灾害天气多发等情况,加强安全预判、风险防控和组织引导,深入开展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油气管道、城市燃气、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一是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明确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内容、时限,督促企业排查整治重点生产各场所、各装置、各环节隐患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并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的特点,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留盲区和死角。近期,尤其要专门组织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做到检查到位、整改到位、督导到位、追责到位,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三是督促各类重大隐患整改,各区(开发园区)要对企业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对短期内不能整改的,逐一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实行集中挂牌督办,确保本地本行业各领域春季生产安全。
三、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各区(开发园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迅速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一是强化事前执法,要科学制定监管执法计划,明确检查的对象、内容、重点以及具体措施,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缺位、不越位,实施有针对性监督检查。二是加强重点执法频次,要根据本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加大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多发企业、隐患整改不到位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频次,并通过暗访暗查、约谈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企业整改。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认真整改隐患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及时曝光典型安全生产违法企业。对近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查事故企业及负责人的责任、还要追查属地管理、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确保大检查隐患排查到位、治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应急准备,有效提升安全生产应急反应能力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凡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事件,严格执行30分钟电话报告、1小时书面报告规定,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对发生化工行业突发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现场指挥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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