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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创业高新”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11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为全面推进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江北新区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区的战略规划,营造园区高层次人才创业的环境,根据高新区人才工作实际情况和《“创业高新”人才计划的工作方案》宁高管(2016118号、《“创业高新”人才计划的实施细则》宁高管(2016119号精神,现发布南京高新区2017年度“创业高新”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一、申报流程
 “创业高新”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行网上填报,申报人应遵循“自愿申报,诚实守信”的原则,登录申报网站(http://www.naiep.org/login/login.jsp, 选择: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网,注册申报账号,选择落户南京高新区,并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满足基本条件:
(一) 201511日以后首次在南京注册创新型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二)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类人才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
(三)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或行业领军企业的中高层任职经历,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经验;
2.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所创办企业的行业领域应符合:
《中国制造2025南京市实施方案》中的七大类14个重点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型显示、基础软件及工业软件、信息通信设备、云计算、大数据及物联网、卫星应用、集成电路及专用设备)、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新材料、节能环保;
 
(二)技术含量高或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
(三)申报人在线提交信息以后,经资格认定,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1.申报人已入选“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紫金人才计划”、“创业南京”人才计划的;
2.申报人为同一年度本计划或历年“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申报团队成员的;
3.同一年度的同一申报人,在不同的区(园区)以同一个项目或者不同项目进行重复申报的;
4.多个申报人使用同一个项目进行申报的,或同一申报人累计申报超过2次的;
5.使用其它违规手段如伪造信息、冒用他人名义、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信息等进行申报的。
(四)以下人才项目,在申报上给予重点支持:
1.申报人所创办企业的行业领域为电子信息、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北斗卫星等南京高新区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
2.申报人所创办企业已在南京高新区区域内注册落户,运营主体初具规模,即将或者已经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已获得一定数量的国内和国外专利;获得政府或者社会投资机构的投资;申报条件符合中央“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和南京市“创业南京”人才计划,且申报以上人才计划具有较强竞争力。
四、扶持政策
(一)通过园区遴选认定,并按要求在本地注册落户正常经营的,给予50万元扶持资金;
(二)根据人才发展和项目运营的实际需要,提供人才公寓和
100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三)入选“创业南京”市级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由市财政根据人才创业进度再给予100万元扶持。根据人才发展和项目运营实际需要,可提供100平方米左右创业场所和100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自入选起三年内免收租金,市、园区场地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定期对入选人才项目进行评估,择优推荐申报中央“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和“创业南京”人才计划;
(五)高新区协助已入选人才计划,且符合条件的人才办理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并提供医疗体检等服务。
五、其他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17年度“创业高新”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519日中午12:00
2017年度“创业南京”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1020日中午12:00,“创业南京”申报条件:
1.已入选2017年度“创业高新”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
2.入选者已在高新区内注册公司,且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
3.园区已给予不少于50万元资金支持。
(二)全年的工作流程:
“创业高新”在线申报——资格认定——书面评审——现场答辩——审定公示——发布入选名单——区级扶持——择优推荐市级——“创业南京”评审——市级扶持。
六、联系方式
“创业高新”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电话: 025-58050029
咨询邮箱:     10016609@qq.com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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