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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9视力保护色: [ ]字号:[ ]

宁政办发〔201790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419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为目标,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政策环境条件,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延伸科技创新服务链,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为争当江苏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基本形成符合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增强,科技服务市场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建设2个科技服务业集聚区,5家以上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培育200家营业收入超亿元的科技服务骨干机构、2个国内外知名的科技服务品牌,引进培养600名高层次科技服务业领军人才,科技服务业产业规模超过3000亿元。科技服务成为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关键环节、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将南京打造成为科技服务业中心城市。

三、重点任务

发挥南京的科教优势,主动对接产业转型需求,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科学技术普及等具有南京特色的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推进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

(一)研发设计服务。以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培育高端服务为重点,支持知识和技术密集型服务,推动研发设计服务产业链向高端环节延伸。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或自建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支持企业承担或参与产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在宁设立研发总部,引导市场化新型研发机构有序发展。引导各类研发机构开展具有行业领先的重大原创技术创新突破。支持高校院所等科研机构面向我市企业提供专业化研究开发服务。支持市级重大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对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积极引导各类科研平台、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扩大创新券实施范围,建立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长效机制。引导新型研发机构、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组织等提供市场化服务。到2020年,研发设计服务收入达到1800亿元,超10亿元的研发设计龙头骨干企业30家以上。

(二)创业孵化服务。以提升载体专业化、规范化服务为重点,完善创业孵化服务生态系统,促进众创空间、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等科技创业创新载体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各类孵化服务机构建设,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文化创意等新兴业态,以紫金新港科技创业服务中心、J6软件创意园和南京生物医药谷科技创业园等为重点创建高水平专业服务载体。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和民营资本参与或创办孵化服务机构,重点发展一批以百家汇、材智汇和环保谷等为代表的,适应大众创业创新需求,具有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采取创投+孵化的发展模式,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孵化服务的新模式。推动传统孵化载体、大学科技园与新型孵化服务机构开展深层次合作,发挥现有的基础设施、专业平台与新型孵化服务机构的多样化市场服务互补优势。完善科技创业创新载体绩效评价体系,规范创业创新载体服务内容,进一步优化整合创业创新资源。到2020年,创建省级众创集聚区达到5家,省级以上备案的众创空间100家、省级以上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100家。

(三)技术转移服务。以完善市场机制、促进成果转化为重点,提高技术转移服务效率,推动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化、市场化和体系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南京技术交易市场体系,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开展各类信息发布、融资并购、公开挂牌、竞价拍卖、咨询辅导等专业化服务。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加强市场化运营,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成立技术转移联盟,促进技术转移机构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升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到2020年,建设和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交易平台,市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达20家,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实现300亿元。

(四)科技金融服务。以服务创新创业、扶持科技型企业为重点,建立健全银行、保险、证券、担保、创投及各类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投融资机制,构建新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科技银行发展,丰富科技信贷产品,完善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质押、保险、信托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充分运用履约贷款保证保险等相关险种,引导企业利用科技保险分担风险。用好南京市科技创业发展基金,探索科技专项资金市场化、基金化运作模式。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吸引海内外投资机构投资我市科技型企业。支持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担保公司通过服务创新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以及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推动科技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到2020年,科技银行信贷规模超过100亿元,科技创业投资每年增长15%

(五)知识产权服务。以培育服务主体、拓展服务链条为重点,面向科技创新需求,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投融资等服务水平。探索知识产权交易与综合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新模式,打造一站式的知识产权交易、评估、认证等创新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开展知识产权收储、开发、组合、投资等服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盘活知识产权资产,加快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推进国家专利技术(南京)展示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建设和面向高校、企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实验区建设水平,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到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达到100家,知识产权代理人达1000名。

(六)科技咨询服务。以开放数据资源、提高专业化能力为重点,强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科技咨询服务整体水平。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需求,开展科技信息增值服务,加强科技成果、科技报告、科技文献、知识产权、标准等信息化关联,提供符合用户需求的精准信息。面向全市创新决策咨询需求,发展产业技术战略咨询、企业创新咨询、科技评估、科技招投标、管理咨询等特色服务业;培育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管理外包等新业态。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应用互联网、云平台等信息手段,面向市场开展科技培训及企业知识库、人才库建设。到2020年,全市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成交额突破100亿元。

(七)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以集聚服务为主体、推动行业转型为重点,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市场化发展,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由单一的测试、分析和认证,向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创新检测技术集成延伸。打造检验检测服务标准体系和品牌,重点在检测新技术、检测方法和检测服务等方面制定地方、行业、国家及国际标准,以标准为基础,加强检验检测资质能力建设。创新检验检测信息化服务模式,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与云计算、物联网等领域的实践成果,构建信息化综合服务新业态。加强第三方检验检测,推行企业化管理模式,鼓励检验检测服务机构注册实体公司,推进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市场化转型。推行引进来、走出去的发展模式,加速行业集聚,尽快形成面向全国、多元并存、混合所有、错位发展、覆盖全面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到2020年,检验检测服务收入达到500亿元,培育引进150家检验检测机构。

(八)科学技术普及服务。以提升全民科学素养、创建品牌服务为重点,加强科普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科普服务活动常态化、品牌化。推进纸质出版、网站、移动终端等多渠道全媒体科学传播。贴近生活,增强趣味性,加大地铁、公交、学校、医院、商厦等公共场所的科普信息化覆盖。支持科普文章、视频、微电影、动漫等科普作品创作,强化作品的创意策划和市场开发。办好全国科普日、科普宣传周等主题科普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向社会开放科研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科技馆、科普基地在科普宣传周免费开放,开展公益性科普服务。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新增科普基地50家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建设科技服务业集聚区。以南京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域为载体,优化空间布局,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形成集聚效应,在科技服务业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和各类科技园区为载体,建设一批科技服务特色基地,大力发展特色科技服务业。重点支持科技服务骨干机构集聚,构建贯通产业上下游的科技服务链,拓展服务功能,打造服务品牌,探索市场化营销和运行机制,形成全链条,集约化、专业化的综合科技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园区开展科技服务行业区域应用试点。

(二)培育壮大科技服务机构。重点支持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服务等领域的服务机构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培育和引进一批科技服务骨干机构。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有经验的科技人员创办科技服务机构。鼓励民营企业独立创办或与其他社会力量联合兴办科技服务机构。吸引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支持合伙制科技服务企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科技服务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引导科技服务机构专业化集成化发展,探索集成商+专业机构服务模式。鼓励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众创空间,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实行一址多照和集群注册,支持科技服务小微机构创业。引导科技金融服务向科技服务中小微机构倾斜,支持科技服务中小微机构向高成长模式转型。支持引导科技服务骨干机构通过兼并、重组和上市等途径集聚优质资源、做优做强,拓展国内外服务市场。

(三)培养科技服务人才。深入落实创业南京人才计划,引进和培养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服务人才。对申报创业南京人才计划的科技服务人才,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支持教育培训机构、学术咨询机构、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人才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加强科技服务业学科专业建设,鼓励高校根据地方产业需求设置科技服务业相关学科专业,加强产学研联合,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实践型科技服务人才。引导行业协会建立和完善技术经纪人、科技咨询师、评估师、信息分析师等人才培训和职业资格认定体系。

(四)深化开放合作。支持科技服务机构走出去、引进来。鼓励科技服务骨干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联合运营、独立设置研发机构等方式拓展国际市场。鼓励有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在海外建立分支机构,提供联合研发、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产品推广等服务。依托我市国际科技合作资源,吸引技术研发、技术转移、知识产权、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等领域的国际知名科技服务机构与我市开展科技服务合作。引导国际知名企业在我市建立研发机构,开展产品设计、研发等高附加值创新活动。到2020年,新引进高端研发机构50家,总数累计达150家。

(五)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认真落实科技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要求,落实好科技服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整合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和科技服务特色基地建设,支持科技服务业公共平台搭建,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业骨干机构给予扶持,提升科技服务能力,优化科技服务链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六)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在市发展服务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市金融办、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科协等部门组成的市科技服务业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对科技服务业统计监测。市科委负责科技服务业目标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各区、园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推进计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加强对科技服务业工作的指导、服务,共同支持和推进全市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信息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20174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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